10月26日,中航直升机公司在景德镇隆重召开AC311直升机航空器评审(AEG)工作总结大会。
大会采用视频方式全面回顾了AC311直升机AEG工作情况。中航工业直升机所AC311直升机副总设计师刘波代表申请人项目组汇报了AEG工作开展情况,沈阳审定中心航空器评审室主任谈云峰代表局方评审组全面总结了AC311直升机AEG工作完成情况及各专业组评审结论。沈阳审定中心主任罗一鸣与中航工业直升机所所长邱光荣、中航工业昌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余枫签署了AC311直升机AEG持续评审合作计划。
AC311直升机是中航工业直升机公司研制的单发、单旋翼带尾桨式直升机,最大起飞重量2200kg。该型号直升机的型号合格审定是基于直11型直升机的补充审定,于2012年5月8日获得型号批准,型号合格证持有人为中航工业直升机设计研究所,制造厂家为中航工业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5月,AC311直升机航空器评审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评审工作,民航局飞标司成立了以沈阳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为主的项目组和飞行标准化委员会(FSB)、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FOEB)。根据AC311直升机的设计特点和计划用途,确定了驾驶员型别等级和训练大纲、主最低设备清单、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运行符合性等评审项目。因为是首个国产直升机型号的AEG评审项目,评审组和申请人均高度重视。经过双方的通力合作,2012年10月,相继完成了飞行标准化委员会(FSB)、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FOEB)、MSG-3分析、持续适航文件和运行符合性评审任务。这标志着AC311作为首个国产直升机型号通过AEG评审,满足运行规章要求,可以正式交付用户使用。
下一步,评审组将结合AC311直升机评审工作完成情况,编制完成最终的航空器评审报告。审定中心将与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和制造厂家共同工作,完成遗留问题的解决并开展持续的AEG评审工作,持续监控AC311直升机的运行情况,保障AC311直升机的规范运行和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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