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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局向飞行校验中心颁发CCAR-91运行规范

    9月30日,华北局向飞行校验中心(以下简称校飞中心)颁发《CCAR-91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运行规范》。至此,校飞中心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圆满完成,标志着该中心可以正式投入CCAR-91相关运行,对促进华北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民航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北京监管局全面负责此次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审定工作历经5个阶段,即预先申请、正式申请、文件审查、演示验证和运行规范的颁发。北京局按照CCAR-91规定并结合校飞中心拟申请的运行种类和特点,成立了运行合格审定工作组,审定工作组涵盖飞行运行、航务管理、适航维修、航空卫生和安全保卫五个专业;各专业监察员依据CCAR-91部、CCAR-61部等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从“文文相符”的角度对校飞中心手册体系进行深入审查,共审查手册20余部。随后,审定组对公司进行基地和航线验证。经验证,证实其具备相应运行能力后,于30日向校飞中心颁发运行规范。
    在颁发运行规范的仪式上,局方对校飞中心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中心应以运行合格审定为契机,严格遵守规章要求,细化内部管理规定,不断完善运行体系;二是中心应以颁发运行规范作为运行和发展的新起点,在日后的实际运行中,要将切实采取措施确保运行安全作为长远发展的基础,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三是校飞中心作为民航局直属事业单位,应继续发挥为民航机场校验飞行的服务功能,在满足各项法律规章要求并确保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发挥自身优势,挖掘自身潜力,为中国民航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次审定工作是在管理局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在审定中审定组成员发扬“秉正、履职、奉献、进取”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法律规章,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指导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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