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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民航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民航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2003年7月民航工会第四届全国委员会任期以来,民航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按照全国总工会和民航工会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调动和发挥民航广大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民航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先进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
    为总结经验,学赶先进,推动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各级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民航工会研究决定,在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前表彰一批全国民航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民航模范职工小家、全国民航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民航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民航优秀工会之友,并择优推荐参加全总相关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
    此次拟评选表彰全国民航模范职工之家35个,小家24个,全国民航优秀工会工作者34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5名,优秀工会之友23名。
    名额分配以民航工会2007年底统计的工会会员数和工会专职干部数为基础,按会员人数万分之一和工会专职干部数4%的比例核定。各项目按比例核定不够1名的,均予以统筹考虑,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申报条件
    1、“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对象主要是基层工会,“模范职工小家”主要是分会和工会小组(车间、科室、班组等),以民航工会转发全总《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民航工发[2004]6号)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条件,并突出考察以下六个方面情况:
    ⑴工会组织健全,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职工入会率90%以上,劳务工入会率达到80%以上;
    ⑵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职代会操作程序规范,各项职权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条款充实具体,履约情况良好。劳动合同制度落实较好,签订率高,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队伍稳定;
    ⑶“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扎实,劳动保护工作开展好,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得到落实;
    ⑷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劳动竞赛及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作用明显;
    ⑸切实履行维权职责,关心职工疾苦,认真开展送温暖等帮扶活动,努力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
    ⑹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文化体育场地、设施齐全。
    2、“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对象是各级工会专职干部,由单位党政副职兼任工会主席且主要工作不在工会的不能参评。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主要是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的兼职工会工作人员和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的会员骨干。
    4、“优秀工会之友”主要推荐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
    三、评选申报办法及具体要求
    1、此次评选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部署,严格按条件和标准推报。同时,要利用这次评选表彰的机会,对近年来获得全国及民航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荣誉称号,不再参加此次评选,不符合条件的要上报民航工会及全总,撤销其荣誉称号。
    2、评选推荐各类先进要坚持向基层倾斜,集团公司一级和设有分、子公司的股份公司工会申报全国民航模范职工之家,其二级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须达到60%以上方可。
    3、评选申报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职工群众和党政领导干部的意见,做到公开、公正。申报模范职工之家必须经所在单位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同意票率达不到75%的不能申报。
    4、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评选表彰登记表。登记表式样由民航工会统一制发,规格为16开。电子版登记表式样请各单位登陆民航总局官方网站民航工会工作动态栏目,自行下载印制。各种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08年3月10日前报民航工会组织宣传部。并将典型事迹材料发送电子版至:zc_wang@caac.gov.cn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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