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审计工作,审计组全体审计员严格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保审计规则要求,遵守强制性、全面性、系统性、客观性和保密性的原则,通过文件审查、人员访谈、现场观察、现场测试等方法,对和田机场在组织机构及管理、质量控制、人员资质与培训、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的安保、应急处置与非法干扰行为应对、安全保卫设施设备、威胁评估与风险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审计。
审计结果通报会上,审计组一致认为,和田机场及驻场单位航空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健全,航空安全保卫制度较为完善,安全保卫措施有效,总体情况符合《国家民用航空保卫规划》和《民用运输机场航空安保管理体系建设标准SeMS》的要求。审计的最终结论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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