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国际民航组织大会制定了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USOAP),对全体成员国进行定期的、强制性的、系统的和协调一致的安全监督审计。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绝大多数国家都接受了一次初始审计和一次后续审计,对各国执行纠正行动计划(CAPs)方面所取得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评估。
2004年10月,国际民航组织第35届大会决定采用全面系统的审计方式(CSA),开展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从而使这一计划得到扩大,涵盖了所有与安全相关附件中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采用全面系统方式(CSA)审计主要是审计各成员国在关于安全监督系统八个关键要素(CEs):基本航空立法;具体运行规章;国家民用航空系统及安全监督职能;技术人员的资格和培训;技术指导、工具及提供安全方面的关键资料;颁发执照、合格审定、授权和批准的义务;监察的义务;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等方面的实施水平,以及各国遵守国际民航组织标准和建议措施的情况。这一方式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2010年结束的六年任务周期内,对所有缔约国进行审计。
2007年9月,国际民航组织第36届大会,要求理事会审议在2010年之后继续实施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的各项备选方案,包括采用以持续监测概念为基础的新做法可行性。
2009年5月,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对秘书处提出的六种备选方案进行了审议,同意采用持续监测方式(CMA)继续开展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方案。
所谓持续监测方式(CMA)是指建立一个系统,以安全风险管理为基础,持续监测各成员国的安全监督能力,采取协调一致的方法评价其航空活动的安全水平,评估其安全管理能力。为方便各成员国采用持续监测方式,需要建立一个互动性的在线框架,同时还将建立一个中央数据库,以持续有效地管理不同来源的信息。采用这一方式,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将能查明何时需要采用全面的系统方式(CSA)的审计、特定目的的审计或其他类型的干预活动,如运行干预或技术援助等,增强其灵活性,以更有效率和效果的方式使用国际民航组织的可用资源。
由全面系统方式(CSA)到持续监测方式(CMA)的过渡,是从对各成员国遵守情况的审计向安全风险持续监测的过渡。
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决定2013年1月全面实施采用持续监测方式的安全审计。确定2011 年至2012 年为过渡期,并拟定了详细的过渡计划。
过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一、成员国过渡计划
1、2011年6月1日-2011年8月31日,ICAO与各成员国签订新的备忘录;
2、2011年6月1日-2011年8月31日,各成员国指定一名国家持续监测协调员(NCMC),负责向国际民航组织通报各自国家在解决安全监督缺陷方面的进展情况,及其航空活动水平;
3、2011年9月1日-2012年3月1日,协调员接受关于持续监测方式的基于计算机的培训(CBT);
4、2011年9月1日-2012年7月1日,各成员国利用在线框架,对源于全面的系统方式审计周期的国家纠正行动计划(CAP)进行更新;
5、2011年9月1日-2012年7月1日,各成员国制定完成持续监测方式的规程及与国际民航组织协调的计划 ;
6、2011年9月1日-2012年9月1日,各成员国利用在线框架对国家航空活动问卷(SAAQ)进行更新 ;
7、2012年1月2日-2012年12月31日,各成员国利用在线框架完成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的规程;
8、2013年1月1日,全面启动采用持续监测方式的审计工作。
二、国际民航组织过渡计划
1、2011年6月1日,出版新版国际民航组织安全监督审计手册(Doc 9735 号文件);
2、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与有关国际实体订立关于共 享保密安全信息的新协议;
3、2011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与部分国家对在线框架进行测试;
4、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29日,在国际民航组织各地区举办CMA讲习班;
5、2011年6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启动审计员基于计算机的培训;
6、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实施经国际民航组织协调的验证访问;
7、2011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应成员国的要求进行安全审计;
8、2013年1月1日,全面启动采用持续监测方式的审计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