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12月30日公告的东方航空董事会决议,东方航空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计划仍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定向增发发行A股、H股,募集总额由原来的30亿提高至70亿元人民币。
调整后的注资方案为:A股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90%来定价,即每股3.87元人民币的价格发行143737.5万股,同时以每股1元人民币的价格发行同等数量股份H股,以2008年12月29日汇率折算为1.14港元(具体价格按照发行当日汇率折算),尽管较停牌前2008年12月24日收盘价1.29港元的略有11.63%的折价,但较H股前20日均价0.95港元却有20%的溢价。募集资金全部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本次总额70亿元的新股发行完毕后,东航集团的控股比例将由发行前的59.67%上升至74.64%。
截至2008年9月30日,东方航空总资产为754.71亿元,总负债为743.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仅为5.28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98.49%,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仅为0.24和0.22。而一旦本次70亿元注资到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8.36个百分点,流动比率将提高至0.40(原方案为0.30),速动比率将提高到0.37(原方案为0.28),每股净资产将由注资前的0.1086元提高至0.9724元,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将获得相当程度地缓解,财务状况将得到更大幅度地改善。
东方航空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司初次公告方案之后即收到大量投资者的咨询与建议,市场普遍认为根据目前民航业经营环境及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30亿元的注资尚不足使东航真正摆脱困境。与第一次注资公告相隔仅为短短两周,公司即调整了注资方案,一方面体现出国家对于东航的信任和支持,另一方面直接表现出新的管理团队的工作效率和务实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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