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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公安局提醒旅客:不携带违禁物品 安全愉快出行

  国庆节“黄金周”假期即将来临,出行旅客较多,为维护民航运输秩序、确保广大旅客出行安全,民航公安局特别提醒旅客,民航安检将更为严格,应了解民航禁止携带相关物品的规定,不携带无标识充电宝、火种、刀具等各种违禁物品,自觉遵守相关民航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愉快出行。

  民航公安局表示,国庆节“黄金周”假期出行旅客较多,民航安检将更为严格,民航公安机关将按照从重从快的原则,继续严厉打击扰乱民航运输秩序、危害航空运输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藏匿或携带打火机火柴、使用伪造或冒用居民身份证、藏匿携带管制刀具、在托运行李中放易燃物品、扰乱机场或客舱秩序、在机坪或机上吸烟、损毁公共财物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民航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月以来,民航公安局先后向社会发布《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关于重申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关于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法律责任告知书》,提醒旅客自觉遵守相关民航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查处了大量危害民航安全和运行秩序的案事件。

  日前,拟乘坐JD5134航班的旅客刘某在过安检时被查出携带一把折叠刀,CZ328航班乘客王某在回国航班上吸电子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航公安机关分别给予旅客刘某罚款1000元、旅客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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