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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下发《民用航空低空空域监视技术应用指导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北斗、ADS-B等新技术在低空空域服务应用,民航局日前发布《民用航空低空空域监视技术应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民航全行业试行。

  据了解,该《意见》是在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与安排下,由民航局空管办组织研究并编制的。该《意见》在结合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进展情况,紧贴民航局推进北斗国际标准化与民航应用工作,配合低空飞行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的基础上,旨在加强对低空空域通用航空活动的监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低空飞行服务水平与质量,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北斗民航应用形成突破并奠定坚实基础。

  监视技术是现代民航运行及空中交通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民航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监视新技术在民航业的应用,近年来,已在运输航空领域基本形成了以雷达、ADS-B为核心的民航监视网络。随着我国通用航空业的迅速发展,用于低空空域的监视技术不断革新。当前,推进监视新技术在低空空域的应用已具备了基本条件。

  该《意见》的发布,明确了构建以北斗定位信息为核心,兼容各种监视技术的低空空域监视技术服务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确立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质量为先,创新驱动;服务大局,面向全球”的基本原则,针对不同的监视类别提出了主要技术应用指南,并提出了相应的监视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将对通航产业界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际运行与应用提供更加科学的指导,从而引导我国通航产业规范有序、持续快速的发展。

  据悉,该《意见》当前仍处于试行阶段,民航局空管办仍在广泛收集各方意见与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意见》正式下发时能更加贴近行业实际,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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