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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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与东盟区域航空运输
中国与东盟区域航空运输

  

  东盟10+1组织简介

  一、东盟 

  19678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布了东南亚国家联盟的成立。 

  东盟除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5个创始成员国外,文莱在1984年独立后即加入东盟,越南于1995年加入东盟,1997年缅甸和老挝加入东盟,19994月,柬埔寨成为东南亚地区最后一个加入东盟的国家。东盟10国的总面积有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 3亿(1998年统计数字)。东盟10个对话伙伴国是: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日本、新西兰、俄罗斯、韩国和美国。 

  东盟的宗旨是在平等和协作基础上共同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同国际和地区组织进行紧密和互利的合作。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尼首都雅加达,出版有《东盟常务委员会报告》、《东盟通讯》等刊物。 

  成立30多年来,东盟已日益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制。 

  东盟首脑会议自1995年召开首次会议以来每年举行一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为了早日实现东盟内部的经济一体化,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11日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是实现区域内贸易的零关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6国已于2002年将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降至05%。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4国将于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东盟国家逐步认识到启动新的合作层次、构筑全方位合作关系的重要性,并决定开展“外向型”经济合作。“10+3”和“10+1”合作机制应运而生。 

  19971215日,首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10+3)在马来西亚举行。东盟各国和中日韩3国领导人就21世纪东亚地区的前景、发展与合作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并取得广泛共识。在10+3合作进程中,外交、财政、经济、农林、旅游和劳动等6个部长级会议机制已经建立,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领域的合作。 

  10+3并行的是东盟分别与中日韩领导人(10+1)会议,即三个10+1合作机制。 

  2001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5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10+1)会议上,双方领导人达成共识,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授权经济部长和高官尽早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形成一个拥有17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达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达1.2万亿美元的大市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成为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2003108日,中国政府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7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上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与东盟签署了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同年1211日,日本和东南亚国家联盟特别首脑会议在东京开幕,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在会议上宣布日本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二、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  

  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是指东盟10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与中国领导人间举行的会议。首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于1997年举行。 

  19971216日,首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会上江泽民主席发表了题为《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重要讲话。会议结束后,双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联合声明确定了指导双方关系的原则,并将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作为共同的政策目标。 

  19981216日,第二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中国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出席。双方领导人回顾了1997年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以来双方关系的新进展,并对今后双方关系的发展进行了讨论。双方同意通过全面对话合作框架,开辟多种合作渠道,坚持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彼此间存在的一些分歧和争议,进一步推进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发展。 

  19991128日,第三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上朱镕基总理提出了中方对在新世纪加强与东盟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主张和具体建议,表示中国将继续深化与东盟国家和东盟组织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对话与合作,尤其是在经贸、科技和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东盟国家对中国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就表示赞赏,高度评价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给予东盟国家的支持和援助。 

  20001125日,第四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朱镕基总理在会上积极评价中国与东盟双边关系,并就今后一段时间双方在政治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加强湄公河流域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领域、农业、贸易与投资等方面的合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2001116日,第五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文莱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携手共创中国与东盟合作的新局面》的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国与东盟应明确新世纪初的重点合作领域并确定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目标。 

  2002114日,第六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提出启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建议。朱镕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了《中国-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此外,中国和东盟秘书处签署了《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与东盟各国外长及外长代表还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确认中国与东盟致力于加强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宣言强调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有关争议。 

  2003108日,第7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了以“全面深入合作、促进和平繁荣”为主题的讲话。中国政府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与东盟签署了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三、中国和东盟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     

  东盟是中国的友好近邻和重要的合作伙伴,中国已同东盟所有成员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国和东盟各国都十分重视维护和发展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坚信这种关系的发展对双方以及本地区安全、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关系得到了全面发展。19917月,钱其琛外长出席了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幕式。这是我国首次同东盟组织进行正式接触。自此,中国外长每年都出席东盟外长会议的后续会议。 

  19947月,中国作为东盟磋商伙伴参加了在曼谷举行的首届东盟地区论坛会议,中国副总理兼外长钱其琛在会上阐述了中国对亚太地区安全问题的观点和立场,提出中国对亚太安全合作问题的五项原则。19954月,中国与东盟高级官员(副外长级)首次磋商会在杭州举行;19967月,在第29届东盟常设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东盟常委会一致同意将中国由过去的东盟磋商伙伴国升格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199712月,江泽民主席出席东盟—中、日、韩首脑非正式会议,并参加了首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双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确定了中国-东盟面向21世纪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方向和指导原则。2001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10+1)会议上,双方领导人达成共识,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授权经济部长和高官尽早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2002114日,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2003429日,中国-东盟领导人关于非典型肺炎特别会议在曼谷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819日,在福建省武夷山市举行的第9次中国-东盟高官磋商会上,中方正式递交了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加入书。200310月,中国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7次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上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与东盟签署了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近年来,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增强,经济交往日益密切,合作越来越富有成效。自1995年起,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以年均15%的幅度增长。2003年全年双边贸易额超过700亿美元。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是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现在,中国与东盟间的高官磋商、商务理事会、联合合作委员会、经贸联委会以及科技联委会共同构建了中国-东盟五大平行对话合作机制。 

  在经贸合作方面,自1995年起,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以年均15%的幅度增长。2002年,双边贸易额达547.7亿美元,同比增长31.7%。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成为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 

  目前,中国与东盟间的高官磋商、商务理事会、联合合作委员会、经贸联委会以及科技联委会共同构建了中国-东盟五大平行对话合作机制。    

  四、中国与东盟民航领域的合作 

  (一)中国与东盟“10+1”交通高官会和部长会 

  为加快推进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确保自贸区在2010年前顺利建成,进一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完善交通网络、实现便利化运输,不断加强各国间水、陆、空运输联系成为当务之急。因此,在200111月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第五次会议上,经朱镕基总理倡议,建立了东盟与中国“10+1”交通部长会晤机制。该机制包括东盟与中国“10+1”交通部长会和高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共同关心的政策性问题和发展状况,制定指导东盟与中国交通领域合作的政策导向,批准、协调和实施东盟与中国交通联合合作的计划、项目和活动,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互利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东盟成员国与中国之间的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与运输服务。 

  第一次东盟与中国“10+1”交通高官会和部长会分别于200251日和920日在印尼的日惹和雅加达举行,我局国际司李江民和鲍培德副局长分别出席了会议,并就进一步发展中国与东盟的航空运输做了发言。第二次东盟与中国“10+1”交通高官会和部长会于20031022日至25日在缅甸仰光举行,中方提议与东盟签署“中国东盟交通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内容涉及水、陆、空运输合作。涉及民航的内容包括: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民用机场工程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民用机场的投资融资 

  交通便利化:在双边框架内积极扩大航空运输安排,逐步、有序地推动中国-东盟以双边、区域、次区域方式的航空运输自由化进程,形成区域内高效、便捷的航空运输网络 

  人力资源开发:民用机场建设与管理人员培训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培训;飞行人员私照和商照培训;飞机机务维护人员技术培训;空中交通管理人员培训;适航管理人员培训;事故调查专业技术培训;航空运行监察员培训;航空运行颁证人员、消防人员、停机坪调度人员、航空保安人员的培训;国际民用法律法规的培训 

  信息交流:民用航空法规、规章、政策、行政指导原则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民用机场建设与管理规章、标准;机场和航空器运营人安全管理体系和航空器事故的通知与调查 

  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的调查:建立航空安全信息[重大事件/航空器事故]交换渠道,相互无偿提供援助;努力在民航安全信息、事故调查专业技术等方面进行交流 

  航空公司之间的合作:包括资源的利用和经营管理 

  (二)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航空运输 

  2001年,我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416.15亿美元,其中我国出口183.85亿美元,进口232.29亿美元。东盟也是我国十分重要的承包工程和劳务业务市场。截至2000年底,我国在东盟国家的承包劳务人员约11.3万人。东盟还是我主要旅游目的国。除老挝之外,东盟其他9个国家均为我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其中,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印尼为我国前20位客源国。2000年我赴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印尼旅游人数为111万人次,东盟7国(马、菲、新、泰、印尼、越、缅)来华旅游244万人次。我与东盟经贸、旅游关系的迅速发展为扩大中国与东盟航空运输安排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002年以来,中方已与东盟成员国印尼、柬埔寨、老挝、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等7个国家分别举行了双边航空会谈,在指定空运企业数量、航线表、运力安排、代号共享合作以及第五业务权等方面不同程度地扩大了航空运输安排。目前,中国与东盟各主要城市均已开通了直达航班,2003年夏秋季,共有20个航空承运人在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54条国际航线上经营每周432个航班;2004年,有23个航空承运人在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104条航线每周经营181个航班,初步建立了覆盖中国与东盟国家各主要通航点的国际航空运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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