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5年度“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现对民航局关于2015年人大提案《关于依法处置“机闹”行为 维护民航秩序和飞行安全的建议》(第6228号建议)的答复内容摘要如下:
一、修订民用航空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
民航局正在组织开展《民用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修订工作,相关修订稿将于年内报至国务院法制部门。在《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修订稿)中,专门针对实践中多发的案事件以及机场、航空器内禁止的行为及处罚措施、力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特别是针对当前高发的“机闹”行为:诸如违规进入机坪、跑道和滑行道;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谎报险情,制造混乱;在机场控制区禁烟区域、航空器内吸烟;冲闯航空器驾驶舱;对机组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电子设备;抢占座位、行李舱(架)等。
二、关于尽快依法构建民航旅客信用记录方面
民航局正着手制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施办法,对扰乱航空秩序,危及航空安全的旅客在购票、乘机等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同时,民航局和国家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将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提升民航旅客文明出行意识。
三、关于依法惩治各种“机闹”违法行为方面
民航局已于今年年初开展严厉打击危害民航运输秩序违法犯罪和依法维护机上安全秩序两项专项工作,并在结合近期国家重大活动民航安保工作,提出“安检要严查、公安要严打、空中要严控、监管要严管、货运要严治、内部要严防”的“六严”工作措施,持续推进依法惩治“机闹”工作。 今年以来,民航各级公安机关已经处置各类危害民航运输安全秩序案、事件1500余起。
在各专项工作中,民航局要求民航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当前空防安全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始终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坚持“敢管、早管、严管”,按照“第一时间在场、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发布”的工作原则,对因航班延误引发旅客殴打工作人员、冲击安检现场以及在航空器内违法滋事、违规开启应急舱门等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按照法律法规上限,顶格惩处。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品、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候机楼,危及公共安全的;伪报品名托运危险物品或者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危害飞行安全,情结严重的;破坏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航空器的;对飞行中的航空器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飞行中强行打开应急舱门的等严重威胁飞行安全等六类违法行为,要求机场公安机关要立即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安全程序规定》开展工作,必要时可商请检、法部门提前介入,力争快诉快判,有力震慑犯罪。
民航局公安局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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