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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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37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37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民政部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373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军人乘坐飞机优待制度落实情况

  近日,民航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民航机场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实施方案》(民航发〔2017〕64号,下称《方案》),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81个民用机场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并鼓励支持其他民用机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开通,持有效证件的军人及随行家属(3人以内)乘坐国内空公司的境内航班时,在值机、安检、登机等环节提供“军人依法优先”服务。《方案》明确了优先的对象为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离休干部荣誉证》、《警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及军校《学员证》的军人及随行家属。

  二、伤残军人购票优先制度落实情况

  伤残军人历来是民航局重点服务保障的群体之一。民航局一直努力从多方面提升民航服务品质,切实落实伤残军人乘坐民航航班优先制度。

  (一)伤残军人购买机票享受优惠政策

  目前,革命伤残军人购买国内航班机票的票价,有两种选择:一是按同一航班对应舱位成人普通票价的50%计价,航空公司不得附加购票时限等限制性条件(相当于普通人购买全价票所享受的权益);二是自愿选择购买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政策范围内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种类票价,并执行相应的限制条件。

  (二)伤残军人购票途径

  目前,民航局已下发通知,要求航空公司要进一步完善证件验证工作,在确保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满足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购票需求。航空公司要开放官网、直销柜台、销售代理人、OTA平台等所有的销售渠道,不得对优惠客票的销售地点进行限制。另外,鉴于贵部将伤残军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数据归属于涉密信息,无法向民航提供相关用于识别残疾军人身份的数据,民航局将与贵部相关部门继续加强沟通、协商,积极探索并完善针对伤残军人的网上购票系统。

  以上意见,供贵部答复时参考。  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运输司010-6409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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