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海洋局办公室: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10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民航局非常重视并支持包括北海市在内的整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航空运输发展。支持各航空公司在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大运力投入,新开和加密连接包括北海在内的广西各机场的航线航班,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现行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涉及北海机场的所有国内直飞航线均按登记航线管理,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按程序申请安排航线航班,民航局将积极予以受理。同时,民航局在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中明确要求:对承担政府协调、指定执行的特殊航线、西部及小型支线机场航线的,原则上不准调减航班,保持航班稳定性。
国际航线方面,目前我国南方航空和春秋航空经营北海至泰国曼谷及越南岘港往返定期客运航线,每周共计运营6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各成员国政府航空运输协定》、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各成员国政府签订的《关于缔约各方任何地点之间无限制的第三和第四种自由业务权的第一协定书》以及中国与东盟各国签订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我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第三、四业务权已放开,即航空公司开辟更多通往东盟国家的国际航线无航权方面的限制。如有我国航空运输企业基于市场需求并根据自身网络规划和运力安排,提出相关航线的开航申请,我局将根据上述协定和议定书规定的航空运输安排及航线许可管理办法,对公司提出的申请予以积极考虑。
以上意见,供贵单位答复时参考。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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