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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526号(工交邮电类266号)提案建议的答复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526号(工交邮电类266号)提案建议的答复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开辟涉疆国际航线全力打造空中丝绸之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航局一直高度重视新疆地区民航发展,在行业指导、机场建设、航线开辟、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近年来,新疆民航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保障各族群众便捷出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7年底,全疆共有民用运输机场21个,开通航线265条(含国际航线33条)。

  一、关于加强高层次的宏观指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4号)和《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有关要求,促进乌鲁木齐国际航空运输发展,20168月,我局联合新疆自治区政府共同编制发布了《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战略规划》。战略规划重点从保障能力建设、机场服务质量、航空公司能力、安全运营、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努力将乌鲁木齐机场打造成连接欧亚、面向中西亚的国际航空枢纽,对外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助力新疆产业升级的重要平台。

  按照战略规划要求,20178月,新疆自治区政府成立了乌鲁木齐临空区域综合开发及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解决枢纽建设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空域资源配置、口岸开放政策、区域协调等重大问题。我局十分重视战略规划的落地实施,加强了对乌鲁木齐等新疆地区机场建设发展的行业指导和有关政策支持,并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加快推进乌鲁木齐改扩建等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承诺给予民航发展基金支持。

  二、关于提升枢纽保障能力

  为切实推动战略规划实施落地,加快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我局于今年3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意见,主要包括新建2条跑道、50万平方米的北区航站楼以及177个机位的站坪等设施,项目建设将大幅提升机场综合保障能力。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委托中咨公司开展项目评估,在条件成熟后,将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此外,我局近年来不断为新疆地区增加安全基础设施、配发执法装备,研究制定符合疆内民航安保防范需要的设施设备建设标准,加大安保人员投入。后续,我局将从防范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情报信息融合等方面深度支持配合新疆地区民航安保工作;不断增强科技应用、警务创新,助力新疆民航安保建设发展。

  三、关于加大航班时刻资源投入

  航权方面,为拓展新疆国际航空市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我局在2017年与阿联酋书面磋商航权安排时,特建议新增相关航权安排用以开通新疆喀什至阿联酋沙迦航线。目前,相关事项仍在磋商之中。后续,我局将继续推进新疆地区与中西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建立航空联系,在对外举行航空会谈时推介新疆,鼓励中外空运企业开辟至新疆的航线航班,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和便利化,扩大乌鲁木齐对中亚地区国家的国际航权开放,促进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航班时刻方面,今年41日起,我局开始施行新版《民航航班时刻管理办法》。新办法根据不同机场发展定位,确定其国际地区时刻池、国内时刻池比例,精准调控,促进国际地区飞行、干线飞行、支线飞行的协调发展,努力做到时刻需求侧与供给侧相同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促进国家航线网的科学布局。

  四、关于鼓励开辟国际航线

  我局鼓励并支持中外航空公司新增或加密自/至包括乌鲁木齐在内的整个新疆地区国际航线航班,如有航空公司提出相关开航申请,将根据与相关国家的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及航线许可管理办法,对航空公司提出的申请予以积极考虑。

  同时,为促进国际航空运输发展,2009年我局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国内航空公司运营政策性国际航线以及经济效益较差但具有战略意义的定期国际航线给予一定的扶持,这一政策同样适用于新疆。后续,我局将对现行政策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新疆等地区特殊政策性航线和连接“一带一路”欠发达国家及地区航线支持力度。

  五、关于压降企业运行成本

  2015年,我局出台了《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推进民航运输价格和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民航发〔2015132号),明确了按照“规则清晰、放管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航空煤油进销差价定价机制。2017年,我局通过设立专项研究课题的方式,对先行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政策进行了系统评估。目前,我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航空煤油销售价格管理办法》,拟进一步加快推进航空煤油销售改革,完善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政策。

  新疆发展改革委于20178月批复伊宁机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拟对现有跑道道面进行加铺改造,扩建14个机位的站坪,新建8000平方米的国际航站楼等设施,项目总投资3.6亿元。我局于今年2月批复同意给予该项目民航发展基金补助1.8亿元。伊宁机场尚未列入《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地方政府加强与海关总署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伊宁机场尽快开放成为口岸机场,降低国际航班备降成本的同时,积极发展国际航空运输。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8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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