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96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96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965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局支持广东省湛江市基于海上医疗救助客观需求与医疗救助资源实际,大力发展航空医疗救护事业,加大对包括航空医疗救护飞行员、医护人员、管理人才等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发挥科技创新对航空医疗救护事业的支撑作用,围绕发展海上航空医疗救护事业开展基础理论研究,研发应用专业技术,深化专业训练培训等。同时,建议广东省加大对航空医疗救护体系建设、通用机场与飞行服务站等基础设施投入的支持力度,遵循市场化原则,向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及保险机构参与合作;借鉴应用我局与贵委正联合开展的航空医疗救护试点经验,促进本省航空医疗救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支持湛江市发展海上医疗救护事业,民航局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积极支持。
以上意见,供贵委答复时参考。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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