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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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1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1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16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根据民航局与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航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民航发﹝2011﹞34号)的责任分工,民航建设工程中,航站楼、机务维修设施、货运系统、油库、航空食品厂等工程的土建工程属于非民航专业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督等监管职责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二、民航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为指导和促进民用机场航站楼绿色建设,制定发布了《绿色航站楼标准》(MH/T 5033-2017)。其中对建筑设计和材料的使用也做了规定:“8.2.3应合理使用可再利用、可再循环和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中可再利用材料用量应不低于建筑材料总用量的10%”、“8.2.5 宜选用工业化生产的装配式构件”。上述条文有助于钢结构建筑在机场航站楼工程中的推广应用。

  以上意见,供贵部答复时参考。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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