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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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8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8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85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为更好地适应人民美好生活对现代物流的需要,构建高效、绿色、安全、可靠的航空物流服务体系,我局于2018年5月印发了《关于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进航空物流多式联运,努力加强各种运输方式标准对接,着力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形成高效、协同的多式联运物流体系。我局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将在民航局深化民航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强化顶层设计,加强职能整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对接国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协调推进航空物流多式联运相关工作。

  一、关于加快航空物流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在充分利用机场既有货运设施基础上,科学规划新增设施,进一步优化机场货运设施布局,满足多式联运使用需求;有效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满足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资金需求。

  二、关于加快航空货运枢纽布局和建设。我局积极推进鄂州、嘉兴等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在项目审批、技术方案、资金安排等方面均给予大力支持,目前新建鄂州机场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竣工投产;浙江嘉兴机场军民合用工程已报送可研行业意见。建议地方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货运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充分发挥多式联运整体效能,并在土地使用、资金安排、市场培育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三、关于标准制定。我局支持关于多式联运标准制定推广的建议。多式联运体系涉及多种运输方式,标准的类型可能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涉及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两种及以上领域需要协调衔接和共同使用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综合交通运输标准。截至目前,在多式联运方面尚无民航行业标准或与民航业务相关的国家标准,民航局将依据国家标准化法及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积极参与多式联运方面的标准化制定和推广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民航领域的标准化制定、实施和推广工作,并与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做好协调衔接。

  以上意见,供贵部答复时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运输司 010-64092923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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