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337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加快青海省藏区民用机场建设
我局积极支持青海省藏区民用机场建设。一是加快运输机场建设。“十三五”期间,青海省藏区规划新建祁连机场,改扩建西宁、格尔木机场,开展新建共和机场前期工作。截至目前,新建祁连机场、改扩建格尔木机场已竣工投产,西宁机场三期扩建、新建共和机场项目我局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立项行业意见。二是推进藏区通用机场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均由省级政府负责,我局将积极支持和指导青海省政府科学规划省内通用机场布局,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飞行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利用支线机场为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提供保障。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
“十三五”初期,我局会同贵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中西部地区支线机场项目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西部地区干线机场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中央资金对青海省藏区支线和干线机场的资金支持力度,并优先给予资金安排和下达投资计划,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财政负担,保证了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同时,我局在安排民航发展基金用于中小机场、支线航空运营补贴时,将青海省藏区机场、航线等运营补贴标准上浮了20%,有力促进了青海藏区民航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意见,供贵委答复时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发展计划司 010-64092792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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