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暨开通上海至中亚国家直航航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上海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发展,支持上海进一步拓展完善航线航班网络布局,发展面向“一带一路”区域的国际航线,促进上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
一、关于开通上海至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之间直航航线
根据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两国间签署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及谅解备忘录,双方航空公司开通上海至塔什干之间直航航线无航权方面的限制。如有我国或乌方空运企业基于市场需求提出开航申请,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积极办理。
二、关于考虑增设上海至其他中亚国家直航航线
我局支持上海开通至其他中亚国家直航航线。根据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两国间签署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及谅解备忘录,双方航空公司开通上海至阿斯塔纳或阿拉木图之间的直航航线无航权方面的限制。但鉴于双边航权安排中对指定承运人数量有限制,目前我国国航、南航、海航以及哈方企业斯卡特航空、阿斯塔纳航空是双方指定的承运人,具备申请开航的资格。此外,中亚五国中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两国有航权余量,可供双方承运人开通上海至上述两国直航航线。如有航空公司提出相关开航申请,我局将在航权允许的范围内予以积极办理。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运输司 010-64091994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9年7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