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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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11号(工交邮电类94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11号(工交邮电类94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绍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空中旅客急救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民用航空运输快速发展,航空旅客运输量不断攀升。为满足航空旅客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民航局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保障航空安全,优化服务品质。在航空旅客急救方面,我局不断完善规章标准,提高运输航空公司和民用运输机场的急救能力。同时,注重加强调查研究,推广成熟经验,不断提高机上旅客急救的质量和效率。接下来,我局将加强统筹规划,有效整合资源,促进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在航空旅客急救中的应用。

  一、已开展工作

  (一)加强机上急救能力。

  机上紧急医学事件处置一直是我局重点关注的工作内容。2005年,我局已制定并颁布了《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机载应急医疗设备配备和训练》(AC-121-102)。2011年,结合国际民航组织相关要求和我国航空运输的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对AC-121-102进行了全面修订。要求各运输航空公司配备机载应急医疗设备,制定机组成员在运行中对紧急医学事件的处置程序和训练大纲,实施紧急医学事件处置训练等。

  近年,机上紧急医学事件越来越引起社会和公众的关注。为呼应群众关切,指导运输航空公司更好地做好机上紧急医学事件处置工作,我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相关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将进一步修订完善机载应急医疗设备配备、使用,机组成员紧急医学事件处置训练以及机上紧急医学事件报告等相关政策。

  (二)加强机场急救能力。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机场应急救护工作,建立了一支稳定的工作队伍,并且每年组织相关培训,提升机场应急救护等相关人员的急救技能。

  为一步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工作,我局组织对国家标准《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进行了修订。明确5级及以上民用运输机场应设置急救室,承担应急救护以及航空旅客和民用航空工作人员医疗救治服务工作。5级以下民用运输机场可委托医疗机构承担相关工作。同时,该国家标准还充分考虑航空旅客医疗救治服务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应急救护机构、人员、仪器、器械(材)、药品等配备标准。

  (三)规范机上患病旅客应急处置工作。

  近期,我局起草制定行业标准《机上患病旅客应急处置规范》,明确机上患病旅客的应急处置职责,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提高运输航空公司和运输机场协同应对机上患病旅客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推广成熟经验。

  2018年7月,我局专门组织召开航空旅客空中医疗救护工作座谈会。会上,国航、东航、南航等分别向与会者分享了在机组成员紧急医学事件培训、编写空中医疗急救手册、开展医疗志愿者计划等方面的成熟经验。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座谈范围,邀请民航地区管理局、运输航空公司、运输机场以及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就机上紧急医学事件处置工作,共同探讨,互通有无,推广经验。

  (五)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近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相继印发《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救护车行业新标准》等,不断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机上紧急医学事件管理。

  理顺机上紧急医学事件上报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机上紧急医学事件的统一管理。在保障旅客正常权益的前提下,共享紧急医学事件相关信息,指导运输航空公司在提供旅客运输服务时,提前与相关旅客进行沟通,提供健康乘机建议。

  (二)推广远程医疗。

  鼓励各运输航空公司与行业内外的专业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在遇到机上紧急医学事件时,充分利用卫星电话、空中WIFI等通讯手段,及时联系地面专业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急救。指导运输航空公司与专业医疗机构合作研究机上患病旅客急救手册,开发工作平台,提高远程医疗效率。

  (三)提高旅客健康乘机意识。

  我局将组织专家开展对我国机上紧急医学事件案例的分析研究,针对常见的疾病,制定旅客健康乘机指南等相关指导材料。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航空旅客健康乘机意识。推广登机前医疗咨询服务,减少机上紧急医学事件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急救知识。

  加强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开展对机组人员等重点人群急救能力培训。同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形式大力开展急救宣传,广泛普及急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五)扩大机上医疗志愿者队伍。

  近年,南航、东航等运输航空公司推出“机上医疗志愿者”行动计划,取得初步成效。我局将加强同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医师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评估该工作模式的可操作性,视情况在各运输航空公司进行推广,鼓励更多有急救资质的医务人员成为机上医疗志愿者,不断扩大机上医疗志愿者队伍,并促进各运输航空公司之间的资源共享。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飞标司010-64092481   

  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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