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赞同张金华代表关于通用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关建议,协办意见具体如下:
一、通用航空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局印发了《关于发挥好通用航空在疫情防控中作用的通知》,建设了“通用航空备勤值守信息平台”,组织动员通航企业(含无人机企业)、民用机场、民航空管单位、航油保障企业、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力量,为通航企业参与抗疫开辟“绿色通道”,有力保障通航力量在“小载量、多批次、高频率、点对点”精准消毒灭杀、空中巡查和紧急人员物资运输等领域发挥“尖兵”作用,彰显通用航空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独特优势。
二、关于“天网”建设
(一)深化拓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目前,我国正在不同地区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我局组织地方政府、通航企业系统梳理了四川、海南等地试点经验,提出了关于加快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按照中央空管委办公室关于深化拓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要求,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加快辖区内低空飞行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自2020年年底以来,湖南、江西、安徽等地区试点方案相继出台,低空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军地民融合深度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进格局已经形成。下一步,按照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部署和要求,我局将继续积极推动试点开放,努力提高空域使用效率。
(二)提高飞行计划审批效率。2017年12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的通知》,取消急救飞行申请时限,放宽证明函要求,建立完善审批协调机制。通知下发后,民航各级计划受理部门及时修订内部工作程序,与军方建立随报随批的协调机制,批复计划的时效性明显提高。去年,我局起草了《通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规定》,拟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预先飞行计划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并明确审批时限。目前该规定正在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予以发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调和配合中央空管委办公室组织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结合低空飞行服务国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做好低空空域资源使用效益统计分析,在功能设置上不断优化通航飞行计划审批流程,便捷救援“绿色通道”的申请使用。
三、关于“地网”和“指挥网”建设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通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审批权限下放至省一级地方政府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国办意见要求,建立通用机场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要求,整合现有机场资源,最大限度盘活机场存量,确立运输机场保障通航飞行的奖励机制;此外,不对航空应急救援使用的临时起降点设置门槛。
在无人机新兴业态领域,我局积极推进无人机立法相关工作。同时,秉持审慎包容原则,加大力度支持无人机在通用航空、特别是航空应急救援领域的应用;建立无人机云平台,接入8家无人机制造商54种机型飞行动态数据;批准设立13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内,利用无人机技术特点,联合地面交通实现“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运输体系衔接。
解决通用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完善的问题,必须要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建议贵部基于职责统筹谋划,有序推进空地一体化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通用航空灵活、机动的优势,加快形成动员通航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突的快速响应机制。支持地方政府发挥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布局,配套政策,完善基础设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健全地方应急救援体系。我局将积极配合,发挥行业优势,开展示范试点,推进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以上意见,供贵部答复时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运输司010-64091890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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