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498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西宁机场是我国重要区域枢纽机场,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的实施对于提升西宁机场保障能力、改善西部地区发展环境、促进涉藏地区发展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在开展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时,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在中共青海省委《青海工作报告》上的批示要求,我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大了中央资金支持力度,将资金补助比例从总投资的约20%提高至28.3%,远高于其他西部地区干线机场非新增跑道建设项目的资金补助比例,对该项目给予了较大的倾斜支持。
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可研报告。机场工程投资约97亿元,资本金约58.2亿元(占工程投资的60%),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3亿元,我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20.2亿元,其余资本金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承担7O%、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排自有资金承担30%;资本金以外投资由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考虑在办理该项目可研报告时,我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给予倾斜支持,且青海省政府已承诺安排财政资金数额,同时受疫情影响“十四五”期间民航发展基金支出存在很大缺口,现阶段进一步增加该项目民航发展基金补助暂不具备条件。建议地方政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机场建设运营,为项目建设及后续机场运营提供资金保障。
以上意见,供贵部答复时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发展计划司 010-64092732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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