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444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支持南宁机场建设面向东盟门户枢纽机场,扩大东盟及其他国际航线。
我局积极支持南宁发挥面向东盟国家的区位优势,优化拓展国际航线网络,打造面向东盟门户枢纽机场。近年来,我国与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周边国家,以及英国、法国、美国等欧美主要市场国家均扩大了航权安排,与东盟间直达航空运输市场已完全放开,第五航权安排宽松,可满足南宁与北部湾各机场拓展国际航线的航权需求。市场需求是影响开辟国际航线的主导因素,建议地方政府和机场与航空公司密切协同,积极使用有关航权开放政策,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积极稳妥的扩大国际航线网络。下一步,如有航空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并根据自身网络规划和运力安排,提出相关开航申请,我局将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署的双边航空运输安排及航线许可管理办法予以积极考虑。
二、关于支持完善航空物流体系,高品质构建陆海新通道空中走廊。
我局高度重视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支持南宁等机场大力发展航空货运。2019年南宁机场完成起降架次11.5万架次,同比增长1%,完成货邮吞吐量12.2万吨,同比增长3.6%,高于行业平均值1.5个百分点。现中外航空公司已在南宁机场开通至东盟及其他国际地区的6条定期国际货运航线,周航班量达到33班,同比2019年同期均实现翻番。目前,我局正在全行业开展提升航空物流综合保障能力的试点工作,支持完善航空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提升航空物流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下一步,我局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政策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至南宁及北部湾有关机场,提升北部湾地区整体航空货运综合保障能力。
三、关于将防城港机场、北海第二机场等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专项规划。
关于新建防城港机场。防城港机场已纳入《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20年11月,我局批复防城港民用机场选址报告,同意将高岭场址作为推荐场址。建议地方政府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统筹研究纳入“十四五”规划。
关于北海第二机场。北海机场位于北海市东北部,距市中心24公里,飞行区等级指标4D,现有1条长3200米的跑道。2020年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163.2万人次、货邮吞吐量0.66万吨、飞机起降1.48万架次。新建北海第二机场尚未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同时,北海市周边已有南宁机场(166km)、玉林机场(131km)、已批复选址的防城港机场(106km)和北海福成机场,能够充分满足区域内民航发展需求。建议地方政府在充分用好现有机场资源条件下,通盘考虑区域航空市场需求、综合交通发展、空域资源等因素,深入论证建设北海第二机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关于支持南宁临空经济区建设,培育枢纽经济和通道经济新增长点。
近年来有关地方积极推动临空经济区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临空特色产业加速集聚、综合交通体系逐步形成,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在加快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202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局正式函复支持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规划总面积118平方公里。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精力推进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努力把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成为临空高端产业集聚区、对外开放先导区、生态智慧安全空港区。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方面,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等方面加强指导,支持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
以上意见,供贵部答复时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发展计划司010-64091818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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