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勤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长治机场迁建纳入国家民航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面积不断扩大,机场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我们注意到,许多地方加强了对机场周边地区的城市规划,严格保护机场净空,机场与城市实现了共同发展,但也有一些地方出于各种考虑,对机场周边规划控制不利,造成机场与城市发展矛盾突出。2021年8月,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十四五”民用机场改扩建和迁建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各地应深入开展机场改扩建和迁建方案的比选论证,在建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改扩建方案。对于受城市规划建设、周边建筑超高等限制,改扩建方案影响面广、经济性差、社会稳定风险水平高,或受地形条件限制严重,不具备原址改扩建条件;或者受空域使用限制,军民航飞行矛盾日益突出、实施机场改扩建无法缓解矛盾等情形,可以开展机场迁建研究论证。
长治机场始建于1958年,为军民合用机场,飞行区等级指标4C,2021年9月完成新一轮改扩建工程后,现有1条长2440米的跑道、1.46万平方米的航站楼等设施,能够满足年旅客吞吐量150万人次使用需求。该机场2019年完成旅客吞吐量86.3万人次,受疫情影响2021年旅客吞吐量指标有所下降,飞行区、航站楼等设施均未达到机场设计容量。
建议地方政府加强与国家、军队等有关部门沟通,组织相关方面继续深入开展长治机场迁建必要性的研究论证。后续,民航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研究论证情况以及地方政府意愿和财力情况等,在“十四五”民航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时予以统筹研究。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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