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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BH013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BH013号建议的答复

多来提曼·开米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新疆塔什库尔干红其拉甫机场建设资金及托管运行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及时拨付到位塔什库尔干红其拉甫机场民航发展基金

  塔什库尔干县位于我国边境一线地区,与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等国接壤,战略地位重要。新建塔什库尔干机场,能有效完善新疆民用机场布局和综合交通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我们积极支持塔什库尔干机场建设,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塔什库尔干机场工程总投资16.3亿元,资金来源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89亿元,我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8.4亿元,其余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为支持项目加快建设,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89亿元,我局已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补助资金3.74亿元。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民航发展基金减收严重,收支矛盾突出,且累计缺口巨大,仅2021、2022年两年就存在民航发展基金缺口约460亿元,这种状况短期内难以扭转。对此,我局已多次向国务院反映报告,并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争取政策支持,目前相关方案正在研究和协调推进中。建议地方政府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进度需要,先行使用地方财政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项目顺利推进,待民航发展基金缺口解决方案确定后,我局将及时研究安排下达其余相应资金。

  二、关于对塔什库尔干红其拉甫机场托管运行费用和后期固定资产维护费用给予补助

  为更好推进民航普遍服务,保障中小机场正常运营和持续协调发展,2020年,我局联合财政部对民航中小机场补贴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加大对新疆中小机场的支持力度。其中,对南疆四地州和抵边地区中小机场按同类机场补贴标准上浮40%,其他疆内中小机场上浮20%。根据办法,2022年核定新疆区内21个中小机场补贴29,330万元,有效保障和促进区内机场安全平稳发展。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好中小机场补贴政策,在塔什库尔干红其拉甫机场投入运营后,按照适用的特殊上浮标准(属于南疆四地州、军民合用、高高原机场,最高可上浮90%),加大对机场的补贴力度,保障机场正常运营,更好培育当地航空市场,进一步提高塔什库尔干地区航空服务水平。

  根据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精神,塔什库尔干红其拉甫机场等地方机场的建设、运营等具体事项主要由地方负责执行实施。建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机场建成后,着眼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积极培育航空运输市场,做好航线规划、经营管理等工作,并持续加大运营补贴力度,进一步提升机场运营效率、效益,促进机场持续稳定安全发展。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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