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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拟为鲲鹏航空有限公司(筹)颁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关于拟为鲲鹏航空有限公司(筹)颁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鲲鹏航空有限公司(筹)2006年7月3日经民航总局批准筹建,目前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提出申请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已完成对其初审。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司名称:鲲鹏航空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月华南街18号

  三、基地机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六、法定代表人:李昆

  七、经营范围:支线航空、客货运输及包机业务

  八、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5500万元

  现金

  51%

  Ping Shan SRL(平山公司)

  12500万元

  现金

  25%

  Shan Yue SRL(山岳公司)

  12000万元

  现金

  24%

  合计

  50000万元

 

  100%

  九、筹建工作情况:

  1、已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预先核准;

  2、已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签订企业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3、民航总局已批准其短期租赁3架CRJ200飞机;

  4、已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签订了地面运营保障协议;

  5、民航总局适航司已批准其企业标志、飞机外部喷涂方案;

  6、民航西北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已同意其设立通讯台站,保障航务通信的畅通;

  7、经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注册,总局空管局向其指配了三字代号KPA和无线电呼号(中文无线电呼号为鲲鹏、英文无线电呼号为KUN PENG),国际航协向其指定了二字代码VD、三字结算码981;

  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联合为其所租赁的飞机承保飞机险和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9、总局已批准其客货运输凭证;

  10、已从深航调入飞行人员52人、机务人员29人、乘务人员21人、签派人员9人;

  11、根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总局155号令)的要求,已制定《家庭援助计划》。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07年9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总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196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 kj_zheng@caac.gov.cn

  民航总局运输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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