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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拟批准顺丰航空有限公司筹建的公示
关于拟批准顺丰航空有限公司筹建的公示
     为拉动内需,促进航空货邮运输发展,2008年12月15日,民航局局务会审议原则同意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泰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筹建顺丰航空有限公司。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的规定,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拟筹建的顺丰航空有限公司由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泰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市,主要从事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国际国内快递业务和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业务。深圳市泰海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市,主要从事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等业务。
    拟筹建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25%;深圳市泰海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占75%。
    二、筹建负责人
    李东起,港中旅集团芒果网公司原副总裁。
    三、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四、基地机场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五、拟批准的经营范围
    国内、国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六、拟使用的航空器
    B757-200F型飞机
    七、专业技术人员来源
    公司组建初期,拟从国内航空公司引进飞行人员(航空公司已出具飞行人员转让证明),维修、签派、运输业务和经营管理人员拟采取招聘方式解决。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初审后建议同意顺丰航空有限公司筹建并同意顺丰航空有限公司将基地设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08年12月31日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196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kj_zheng@caac.gov.cn

 

民航局运输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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