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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民航科教创新大会精神和民航局《关于推进民航科技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的要求,加强民航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民航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民航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办法》和《民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民航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和民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涵盖民航科技创新各主要领域,具体领域和方向由申报单位自行确定。

  二、认定条件和评审指标

  2017年计划共组织认定5—10个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实验室的认定条件和评审指标参见附件1和附件2,工程中心的认定条件和评审指标参见附件3和附件4。

  三、认定流程和授牌日期

  1.认定工作基本步骤:提交申报材料、专家会议评审、专家现场考察、形成评审意见、审核并认定、授牌。

  2.被认定为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的,民航局将视情统一组织授牌工作。

  3.以现有民航科研基地为基础提出申请,被认定为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的,授牌日期按科研基地通过验收的日期计算。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申报单位需签署申报承诺书,如存在虚假申报情形,则申报无效。

  2.申请认定的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应发展定位清晰,研究方向集中明确,任务目标合理,运行管理规范。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突出民航行业特色。

  3.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的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总数为2个时,两者申报材料中涉及的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仪器设备、科研用房面积等主要内容要相对独立,重复部分不得超过30%。

  4.以联盟等形式共同申报的,主建单位自身科研条件须独立满足认定条件。

  5.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及认定申请书(模板见附件5和附件6)。请将申报函1份、认定申请书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一式12份、认定申请书电子版(刻录成光盘1张)一并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或直接送至材料受理单位。

  6.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7月31日,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7.请各单位自行到民航局网站“信息公开”栏下载附件1至附件6详细内容。

  五、材料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处

  联系人:严俊

  电话:010-6447381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甲24号

  邮政编码:100028

  附件:1.2017年民航重点实验室认定条件

  2.2017年民航重点实验室认定评审指标

  3.2017年民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条件

  4.2017年民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评审指标

  5.2017年民航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

  6.2017年民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

  

  

  

  民航局人事科教司

  2017年4月27日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