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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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落实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关情况的通告
关于落实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关情况的通告

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公司:

  根据民航局《关于实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3534号)的相关要求,现做出如下决定:

  1.自8月30日起至11月30日,停止受理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阿富汗航空、吉尔吉斯斯坦玛纳斯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2.给予河北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巴基斯坦沙欣航空、巴基斯坦航空、蒙古匈奴航空、吉尔吉斯斯坦玛纳斯航空、吉尔吉斯斯坦黄金航空、伊拉克航空、墨西哥航空、埃及休闲航空、俄罗斯安加拉航空、阿富汗航空、阿联酋阿拉比亚航空通报批评。

  3.首都机场因4-7月连续四个月数据不达标,自8月30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浦东机场7月数据未达标,同时因2-5月份连续四个月数据不达标,自8月30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在首都机场、浦东机场受限期间,按照航班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可在调减其现有航班后批准新增国际及港澳台航线航班的时刻申请。华北管理局、华东管理局负责实施相应的航班调整工作,并向民航局专文呈报。

  4.天津机场因7月份数据不达标,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运 输 司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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