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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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落实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关情况的通告
关于落实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关情况的通告

各运输航空公司、运输机场公司:

  根据《民航局关于印发<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的通知》(民航发〔2017〕156号)的相关要求,现做出如下决定:

  一、自2月28日起至5月31日,暂停受理通告附表中涉及的航空公司在对应机场的新增或调整预先飞行计划申请。

  二、自2月28日起至5月31日,停止受理龙江航空、泰国亚洲大西洋航空、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阿富汗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土库曼航空因2017年12月数据未达标,自2月28日起至4月30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中联航、蒙古国航、阿尔及利亚航空因2017年11月数据不达标,自2月28日起至3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三、给予龙江航空、北部湾航空、深圳航空、阿塞拜疆航空、阿富汗航空、泰国亚洲大西洋航空通报批评。

  四、首都机场因2017年4-8月连续五个月数据不达标,自2月28日起至3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浦东机场因2017年7-9月连续三个月数据不达标,自2月28日起至4月30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在首都机场、浦东机场受限期间,按照航班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可在调减其现有航班后批准新增国际及港澳台航线航班的时刻申请。华北管理局、华东管理局负责实施相应的航班调整工作,并向民航局专文呈报。

  五、自3月1日起,恢复受理乌兹别克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运 输 司

  2018年3月2日


附件:
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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