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以通航企业相关生产统计数据及飞行员执照培训情况为依据,提出2019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2日。
凡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民航局财务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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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财务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