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民航局启动资质核查工作以来,针对相关企业先后发布《关于再次要求提交民航专业工程资质动态核查材料的通知》《关于补充部分企业进行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并按照公司工商注册地址均予以书面函告。截至目前,仍有9家企业未提供相关材料,名单如下:
1.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2.北京中安恒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3.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4.四川宏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北京空港鼎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北京闳建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深圳市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上海路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通知》,上述企业将按照“逾期未提交资质核查材料,或者材料提交不全的,将在核查结论中予以通报,同时将函告相关单位责令整改”进行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9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及证明材料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并于封面注明“资质核查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专班邮箱(电子邮箱地址:zizhihecha@caac.gov.cn)。以单位名义反馈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逾期将不予受理。
民航局机场司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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