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现将部分更新材料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敏感信息已做处理)。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4日至6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及证明材料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并于封面注明“资质核查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专班邮箱(电子邮箱地址:zizhihecha@caac.gov.cn)。以单位名义反馈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企业资质核查材料(部分更新)
民航局机场司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