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航线加班包机临时经营航班和时刻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航线加班包机临时经营航班和时刻管理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为贯彻落实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航权航班和时刻管理工作的通知》(民航局发[2009]102号)精神,停止审批繁忙机场“一月一批”的非定期航班计划,进一步规范国内航线航班管理,杜绝长期航班临时处理行为,解决航权许可与保障时刻脱节问题,对航空公司加班、包机及临时经营航班和时刻管理规定如下:

  一、从2010年3月28日(夏秋航季)起,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原则上不再受理以下加班及临时经营航班和时刻申请;

  (一)涉及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四个机场的核准/登记航线航班和时刻申请。

  (二)区际及区内登记航线的加班备案和时刻申请。

  (三)临时经营航班和时刻申请。

  二、2009/10年冬春航季已批准定期航班航权和班次,但因时刻原因“一月一批”已连续执行两个月(含)以上的非定期航班,根据机场容量实际情况,在2010年夏秋航季纳入定期航班计划,不再“一月一批”。

  三、为保障重大运输、满足节假日市场等需求,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可视情受理以下申请:

  (一)为承担国家及地方政府指定的重大航空运输任务或特殊、紧急任务的加班、包机或临时经营航班和时刻的申请。

  (二)春运、暑运和某一市场旺季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根据航权及航班订座情况并参考上年同时段航班情况(客座率应在75%以上)

  1、涉及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四个机场的核准/登记航线加班和时刻申请。

  2、区际及区内登记航线的加班备案和时刻申请。

  3、春运期间,无直达航班的航线上,在现有航线不断线的前提下,现有经停航班改为直飞航班和无公司经营的航线上临时经营航班和时刻申请。

  (三)新开独飞航线,首月来不及办理正班许可等相关手续的一个月临时经营航班申请。

  (四)因飞机异地定检原因,少量加班或临时经营航班申请。

  四、为继续促进国内航空货运发展,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继续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受理航空公司货运加班、包机及临时经营航班和时刻申请。

  各航空公司要加强航班的计划性,把航权和时刻更多地用于正班飞行,进一步提高飞行品质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好航线航班经营许可的严肃性。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