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名称:
  • 民航总局关于印发《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
民航总局关于印发《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

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协调小组组织制定的《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实施纲要》印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积极推进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

  附:《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实施纲要》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九日

  

  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实施纲要

  (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协调小组)

  

  为了促进航空运输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实现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的历史性跨越,我国民航正在实施航空枢纽战略,建设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航空枢纽和若干中型枢纽。本纲要规定了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的战略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以指导和推进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

  一、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的战略意义和方针目标

  (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是我国最大的航空港,加快航空枢纽建设,对促进我国航空运输的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首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服务,保障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的方针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航空枢纽建设的总体部署,抓住民航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积极开拓市场,扩充航线网络,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政策支持,健全运行机制,提高竞争能力,用十年左右的时间,把首都航空港建成国际国内客货运输的大型复合航空枢纽。

  (三)实施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1、要以市场为基础。既努力适应市场,又积极培育市场,按市场需求配置航空资源。

  2、要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公司为主,各航空公司和机场充分发挥作用,其他企业积极参与,有关方面大力协同配合。

  3、要以提高运行质量为中心。改革运行模式,健全枢纽功能。确保航空安全,改善服务工作,增强竞争能力。

  4、要以提高综合保障能力为依托。根据客货吞吐量增长需要实施机场扩建工程,调整空域结构,增加飞行容量。

  5、要以政策支持作保证。调整机场收费政策,改革航权、起降时刻管理制度,在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7年底以前,为调整完善阶段。调整航线网络和航班配置,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完成第三次扩建工程,为全面实施枢纽建设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2008年-2010年,为全面推进阶段。以举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积极扩大航空运输市场,基本建成北京首都航空枢纽。

  第三阶段:2011年-2015年,为拓展提高阶段。形成完善的航线网络和中枢功能,全面提高运行质量,完全确立大型复合式航空枢纽地位。

  二、大力建设国际航空枢纽

  (五)充分认识建设北京首都国际航空枢纽的优越条件和存在差距。首都北京是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大都市,政府及民间交往频繁,对外经济、技术、文化交流活动日益增加,承办大型国际会议、展览、竞赛的机会较多。首都北京地理位置非常适宜北美航线向东南亚、南亚和欧洲航线向东南亚、东亚辐射,以及客货流的互转。为适应国际航空运输发展的要求,亚洲有关国家都在积极建设航空枢纽,争夺运输市场。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虽然具备了一定基础,但在航线网络、基础设施、运行模式、经营环境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因此,一定要充分发挥优势,切实改善不足,加快建设北京首都航空枢纽。

  (六)完善航线网络,增加航班频率,积极开拓市场。支持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三年基本成型、五年比较成熟、八年具有世界竞争能力的目标实施北京中枢战略。并按加强欧洲、调整美洲、巩固完善日韩、稳步推进亚太的原则,优化国际航线网络,逐步加大至纽约、洛杉矶、旧金山、温哥华、巴黎、法兰克福、罗马、莫斯科、斯德哥尔摩、悉尼、墨尔本等航线的运力投放,积极开拓新的航线。根据国内旅客与外国旅客、公务旅客与休闲旅客、本地客源与中转客源的不同特点,加强市场营销工作。重视发挥其他航空公司作用,按市场开放的原则,允许非基地航空公司经营,促进国际业务的发展,特别是南美、非洲航线的开辟。

  (七)按照积极、渐进、有序的原则,开放国际航空运输市场。在与有关国家的航空谈判中,扩大航权安排,增加北京的通航点和航班频次。在航空协定框架内,支持外国航空公司单方面经营或与我国航空公司联合经营。支持中外航空公司通过代码共享等形式扩展网络覆盖,实现共赢互补。

  (八)调整有关政策措施,增强枢纽吸引力。取得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北京市政府支持,调整有关联检措施,更加方便旅客。增设边防检查通道,合理设计旅客流程,提高通行能力;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实施海关开放式监管;合理简化卫生检疫流程,根据业务发展和枢纽建设需要,增加联检单位人员编制、设施、设备和业务经费,改善联检单位工作条件。

  三、完善国内航空枢纽功能

  (九)按照市场开放、基地优先、扩大合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建设枢纽的积极性。目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各航空公司国内客运市场占有率约为:国航40%、南航20%、东航和海航各15%,其他公司10%。支持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最大的基地航空公司,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全力建设首都航空中枢。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独立使用1号航站楼的有利条件,积极参与首都航空枢纽建设。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在枢纽建设中,作为基地航空公司之一,发挥更大作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公司积极围绕枢纽建设,发展北京航线的运输业务。

  (十)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不断增加首都航空市场运力投放。完善北京中枢航线网络。首先在北京与国内23个省会城市、旅游城市、沿海开放城市组成的航线上增加运力投入,达到3班/天。其次,在19个重视发展城市和14个支线城市分别达到2班/天和1班/天。最终实现国内东北、华北地区与华东、中南、西南地区的有效衔接。

  (十一)把建设高质量航班波作为工作重点。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主,完善早、中、晚3个进出港航班波,逐步扩大到5个航班波。通过航班波的建立,为旅客和货物提供大量中转衔接,实现客货流的重新组合和快速集散。

  (十二)按枢纽运营要求,完善中转功能。完善中转设施,优化中转流程。采取有关措施,扩大中转业务。不断加强航班正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在2008年以前,实现国际与国内交叉中转平均不超过75分钟,不交叉中转平均不超过45分钟的目标。在此基础上继续努力,使中转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十三)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和高峰小时起降架次预计2010年将达到6000万人次、72架次。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流水平、奥运先行”的方针,实施首都机场第三期扩建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使该工程务必在2007年底前完成。届时,首都机场将拥有3条跑道、3座现代化的航站楼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首都机场股份公司应尽早成立新航站楼运行联合协调小组,就新航站楼的管理模式等问题进行研究和准备,以保证枢纽战略在第二阶段全面实施。与此同时,实施西区改造工程,建设南部专机、公务机区工程。以上改扩建工程完成后,首都机场地面设施可满足2010年的运输需求。加强备降机场建设。抓紧实施北京第二机场的选址和项目前期工作。

  (十四)改善空域结构,增加飞行容量。取得国家空管委和空军的支持,实施首都机场双跑道独立运行。调整北京空域结构,建立终端管制区,增加空域资源,改善空管环境。继续加强空管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改进管制程序和方法,全面提高空管保障能力。

  (十五)实施过渡期保障措施。在2007年底第三期扩建工程完成之间的三年过渡期内,首都机场有关保障设施趋于饱和,出现瓶颈制约。要采取切实措施,缓解突出矛盾,支持枢纽建设。通过实施东、西跑道快滑、回转道,提高地面运行效率。提高2号航站楼值机和行李分检系统处理能力。优化航线网络和机型结构,控制增加小型机航班。

  (十六)加快建设和完善进场道路系统。落实北京市交通规划,采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强至首都机场道路建设。未来四年,将建设机场北线和机场轻轨,以缓解现机场高速路的拥堵状况,使首都机场对外交通路网形成西纵四横、高速路和次干路相结合的放射状道路系统,满足首都航空事业发展需要。

  五、本纲要的实施

  (十七)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纲要的贯彻实施,协调解决航空枢纽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枢纽建设工作。首都航空枢纽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实施和支持枢纽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十八)北京首都航空枢纽建设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年初会议在本纲要框架内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年中会议进行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根据枢纽建设进展情况,对纲要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

  (十九)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民航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等单位,应根据本纲要,制定各自的枢纽建设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并报协调小组备案。

  (二十)本纲要将抄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空管委、军委空军、北京军区空军等部门,以获大力支持。

  

  


附件: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