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名称:
  • 关于调整北京至佳木斯等航线基准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北京至佳木斯等航线基准价的通知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关于调整北京——佳木斯等航线基准价的申请,现研究决定,调整以下航线基准价,具体如下:

航线

原基准价(元/人)

调整后基准价(元/人)

北京——佳木斯

950

1140

北京——长治

510

610

杭州——长治

370

460

海口——呼和浩特

1830

2080

哈尔滨——太原

1120

1360

民航总局办公厅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