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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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整燃油附加费的批复
关于调整燃油附加费的批复

大韩航空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燃油附加费的申请函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关于调整燃油附加费的申请,即自2008年5月26日(出票日期)起,你公司中国内地至韩国航线每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由55美元调整为70美元。
  以上,由你公司负责对外公布。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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