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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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同意调整燃油附加费的批复
关于同意调整燃油附加费的批复

新加坡航空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燃油附加费的信函收悉。同意你公司关于调整燃油附加费的意见,即自2007年12月1日起(出票日期),你公司在中国内地与新加坡之间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40美元调整为45美元。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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