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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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整中日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批复
关于调整中日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批复

中国国际、东方、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公司《关于上调国航中日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请示》(国航股份商委明电[2007]103号)、《关于日本承运人上调其中日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请示》(国航股份商委明电[2007]104号)、《关于上调东航中日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请示》及《关于上调中国与日本间燃油附加费的请示》(南航股份[2007]10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自2007年10月1日(出票日期)起调整中日航线燃油附加费,即自中国内地至日本每航段每位旅客征收燃油附加费由34美元调整为39美元,自日本至中国内地每航段每位旅客征收燃油附加费由4100日元调整为4700日元。
  以上,请你们公司负责对外公布。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二00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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