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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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全日空航空日本至中国的区域票价的批复
关于全日空航空日本至中国的区域票价的批复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全日空航空日本至中国的区域票价(ZONE PEX)的请示》(国航股份商委明电[2007]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全日空航空关于建立日本至中国的区域票价的意见,包括票价的种类、水平、条件及规则。(具体详见附件l、附件2)以上,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30日,请你公司负责对外公布。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