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报(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航油国内售价的请示)的请示》(中航油[1998]1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由于其经营的部分机场供油设施相继投入使用,所负担的资产租赁费用以及合资后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增加等因素,致使该公司商品流通费较高,经营困难。考虑到上述情况,同意自1999年2月1日至7月31日,将其国内航油含税销售价格由2480元/吨暂调整至2550元/吨。
此价格为最高限价,限价内,由蓝天公司与有关航空公司协商签定供油价格协议。蓝天公司要继续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逐步调低油价,为各航空公司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民航总局
一九九九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