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大学、民航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审定中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与我国建立双边适航关系的国家或地区为39个,现行有效的双边文件共238份,现将其编制形成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与我国建立双边适航关系的国家及有关文件目录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0年3月24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大学、民航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审定中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与我国建立双边适航关系的国家或地区为39个,现行有效的双边文件共238份,现将其编制形成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与我国建立双边适航关系的国家及有关文件目录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