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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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行政许可撤销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行政许可撤销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航安办、飞标司、空管办、公安局:

  为规范撤销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行政许可的有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了《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行政许可撤销工作程序(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