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民航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具体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情况、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10 号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邮政编码:100621;咨询电话:010—64592614。)

  一、总体情况

  2015年,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民航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配合法治政府建设,以公开促公平公正,立足全年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务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坚持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牵头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年内专题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做好日常信息公开。配合开展新闻信息工作年度考核,强化公开意识,促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遇有申请公开事项,坚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严格按程序、按时限予以回复。

  (二)拓展完善公开渠道

  落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要求,逐项梳理门户网站栏目,增强网站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信息发布时效。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组织开通微信公众平台,有效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了公开效果。树立决策过程公开理念,加强通用航空管理信息系统、航班时刻管理系统和航班正常检测系统应用,保证航班时刻等关键资源管理信息公开,发挥信息公开监督作用,促进提高行业管理业务工作效能。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有针对性地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性稿件16篇。在《今日民航》和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了推动京津冀民航协同发展专访,从管理局层面解读推动京津冀民航协同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工作。强化航空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修订发布《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约见管理办法》、《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行政强制规定》,按授权公开航空安全信息87条。落实通用航空管理有关要求,修订发布《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引进通用航空器管理实施细则》,加强通用航空管理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通用航空有关信息48件。

  二、具体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15年1月至12月,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19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97条,主动公开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形成的政府信息178条,发布政务公告51条。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82条。在《中国交通报》、《中国民航报》、《民航管理》、《今日民航》、《民航政工》等报纸杂志刊发各类信息40余条,其中在《中国民航报》头版刊发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5年,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公开1件,不属于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3件。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2015年,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015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决策过程公开有待继续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将牢固树立“人民航空为人民”理念,结合实际,积极研究方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适时修订完善《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细化公开要求,完善主动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配合开展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加强网站栏目规划,整合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门户网站的易读性、实用性和参与度,提升网上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民航企事业单位的能力。

  (三)优化行政管理,研究加强决策过程公开,推动行政管理由“结果”信息公开向“过程”依据公开转变,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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