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航空承运人的系统构型和运行特点,深圳监管局重点按照系统安全六属性,检查了外站运行政策航站设施设备、航站人员配备及训练、危险信息通报程序、手册管理、记录管理、应急程序等内容。根据检查结果,该局向公司外站代表提出了设置机组飞行准备场所、前置提供飞行放行资料时间、加强与公司总部AOC沟通联系等运行建议,以提高飞行前准备质量,确保运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督导航空公司建立起流程导向型的运行控制系统,深圳监管局将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从过程控制、流程测量和业务接口等维度评估公司运行风险,进一步加大对航空公司运行控制工作的监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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