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东海航空公司在北京运行的具体情况,深圳监管局依据航站设施、航站人员训练、地面服务等OP类绩效监察单,重点检查了航站签派放行程序、放行资料提供、基地应急程序、人员配备、航线资料和手册、航站人员训练、配载等项目。检查结果表明,东海航空公司的运行控制基本能够做到有效延伸至北京外站,确保公司外站运行安全,但在管理规范化方面尚存在一定欠缺。
根据检查结果,深圳监管局建议公司清查各外站的手册配备情况,完善受控手册管理程序,确保能够按照CCAR-121-R4.135条的要求,为运行人员提供方便、快速的运行手册查阅手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