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航局《关于使用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FSOP)实施安全监察的通知》(民航飞发〔2014〕2号)的要求,运行监察员和客舱监察员结合FSOP系统,使用《民用航空行政检查记录/报告单(FS)》对行政相对人认真实施了监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手册的保存更新、机组人员飞行经历、驾驶员飞行限制/近期经历、机组成员执勤/飞行和休息、定期载客运行装载仓单/签派单和飞行计划的处置等,监察员正在展开缜密的调查核实工作。
北京监管局将根据监察的结果及时按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积极督促和帮助公司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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