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使用新系统开展监察工作,湖北监管局事前组织监察员认真学习了新的停机坪监察适航维修工作单。现场监察中,湖北监管局主要按监察单开展监察:一是外航飞机携带三证以及运行合格证的情况;二是航空器应急设备配备情况,如灭火瓶、救生衣、氧气设备、应急灯光和应急出口的标识状况等;三是航空器电子设备状况以及MEL保留项目的管理;四是航空器外部整体状况;四是地面代理的勤务工作完成情况;五是航空器放行工作及维修记录。后续,还将监察结果录入FSOP系统,为FSOP系统的使用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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