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局積極部署轄區民航生産經營單位法定自查工作

  強化西北轄區民航生産經營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督促各單位推進《民航單位法定自查工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新要求落實落地,持續加強對法定自查工作的監督指導,近期,西北局結合《規範》要求,向轄區單位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法定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做好法定自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通知》分別從法定自查制度建設、自查機構設置、自查人員及培訓、自查計劃制定及變更等方面進行了明確;針對民航生産經營單位法定自查工作及局方加強監管等提出了具體實施要求。一要高度重視,增強自律意識,儘快部署完成法定自查制度修訂工作,完善法定自查實施方案,使得本單位的法定自查工作能滿足《民航法定自查工作規範》的要求;二要優化措施,提高合規水準,在滿足《民航單位法定自查工作規範》要求的基礎上,可以結合《法定自查工作指南》中的指導性要求,不斷優化提升本單位法定自查效能;三要總結積累,鼓勵共用經驗,積極開展對本單位法定自查工作環節的評價,結果用於優化、改進法定自查工作,將法定自查中的優秀案例和先進經驗提供至西北局,及時向行業內推廣公佈;四是加強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各監管局和機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民航生産經營單位的法定自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將法定自查效能檢查情況作為差異化監管的重要考量,不斷提升監管的精準度。

  西北局將加強監督檢查和幫助指導,持續推進轄區民航生産經營單位落實《民航單位法定自查工作規範》相關要求,引導企事業單位把法定自查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有效抓手,確保法定自查工作取得實效,督促企事業單位形成主動合規、持續合規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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