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巡視整改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西北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項管理,建立健全往來款項管理制度,西北局日前印發《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款項管理作出規範。
《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充分西北局工作實際,一是明確了往來款項分類及其不同層級責任主體和相應工作要點;二是明確了各類往來款項管理的總體要求和具體辦理程式、時限等;三是明確了往來款項監督檢查和違規責任。
加強往來款項管理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真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的必然要求。西北局以《辦法》印發為新起點,堅持強化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堅持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持續推動往來款清理工作常態化、規範化、制度化,通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管理、提升財務保障質效持續為西北民航高品質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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