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規定》《民航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管理規定》相關要求,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督促整改力度,規範重大安全隱患督辦程式,推動安全隱患動態清零,結合轄區安全生産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實際,西北局對原《民航西北地區安全隱患治理督辦程式》進行修訂完善。
新修訂的《程式》共十三條,主要包含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主體、監管主體、安全隱患報備、安全隱患跟蹤督辦、重大安全隱患的認定、掛牌督辦、督辦考核等內容,主要修訂了以下三方面內容:一是優化安全隱患管理機制,通過安全隱患資訊化管理,開展隱患資訊收集統計、業務推送及掛牌督辦;二是明確重大安全隱患的認定渠道,確保重大安全隱患符合行業重大安全隱患判定標準;三是細化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流程,進一步規範掛牌督辦工作程式。
西北局將按照此程式持續強化西北地區安全隱患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系統管理效能,完善重大安全隱患數據庫,加強安全隱患的分析研判和監督管理,不斷推動企事業單位重大安全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完善安全隱患閉環管理工作機制,不斷推動安全生産治本攻堅走深走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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